审计造假,涉两家上市公司!一机构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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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监会官网集中发布了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指向中介机构。其中1份是处罚律师事务所,4份是处罚会计师事务所,涉及3家会计所,合计罚没律所、会计所和个人2862万元。
涉两家上市公司审计造假
大信所被罚没1800万元
此次被罚没金额最大的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大信所”)。证监会公布的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信所因涉嫌星星科技(维权)、广汇物流财务造假被罚没约1800万元。相关签字会计师一并受罚,合计罚款24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证监会对大信所就星星科技年报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大信所出具的星星科技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对星星科技2019年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证监会决定:责令大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39.62万元,并处以950万元罚款;对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郭安静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019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陈伟、2020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朱策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另一个罚单显示,证监会对大信所为上市公司广汇物流提供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大信所为广汇物流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对广汇物流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亮、卓红英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大信所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169.81万元,并处以339.62万元罚款。对郭春亮、卓红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
中审众环所、中喜所被罚没超400万元
证监会还对中审众环所为债券发行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中审众环所为宜华集团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审众环所在对宜华集团2017年、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彭翔、汤家俊、廖利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责令中审众环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16.98万元,并处以233.96万元罚款。对彭翔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对汤家俊、廖利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喜所”)在为华讯方舟提供鉴证业务时,执业未勤勉尽责,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责令中喜所改正违法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给予签字会计师陈昱池、沈建平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海润所被罚没近340万元
证监会对海润所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金叶珠宝,以下简称“金洲慈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海润所出具的文件存在重大遗漏,海润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涉案项目总负责人张圣怀,项目签字律师张亚全、何东旭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经证监会另案查明,金洲慈航、丰汇租赁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未按规定披露标的公司丰汇租赁及其子公司与丰汇租赁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海润所与金洲慈航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提供本次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涉及的尽职调查、制作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业务收入为84.91万元。项目承揽人、总负责人为张圣怀,项目签字律师为张亚全、何东旭。相关期间内,海润所为该项目先后出具了10份法律意见。海润所出具的文件中未披露前述丰汇租赁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决定对海润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84.91万元,并处以254.73万元罚款;对张圣怀、张亚全、何东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近日表示,将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财务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同时,对于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相关配合造假主体等,将通过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方式,予以从宽处理。